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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安徽省高校自然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0-10-27 点击数:

各系(部、中心)、附属医院:

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、《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试行办法》等相关文件规定,教务处将对安徽省高校自然人文研究项目进行结项。为做好此项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结项范围

1.、2019年立项建设的科研项目(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、自然科学研究项目)。

2、已申请延期一年结项的科研项目(2018年立项)。

二、结项要求

项目结项采取按时受理的办法。凡已到结项时间均须申请结项。申请结项需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
1、项目负责人按批准立项后填写的预定研究任务,完成的最终成果须与预定研究任务相一致。

2、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申请书、中期检查、结项报告、成果材料装订成册并一式两份。

三、办理流程

1、项目负责人于12月28日前提交结项相关材料到所属教学单位。

2、教学单位结合项目开展实际情况对材料进行初审,于12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。

3、1月1日-5日,教务处对材料进行预审。

4、1月6日-10日,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验收,并就结项成果给出评价。并公布评审验收结果,结项材料一份教务处存档,一份退回项目负责人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1、课题组未能按时完成项目研究工作,达不到结项条件,需要延期的,课题负责人应填写《大地彩票网教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》,经教务处审核、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同意后,可以适当延期结项时间,但延缓时间不得超过一年。

2、对没有按时完成项目研究工作,也没有申请延期的项目,院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后,将给予撤销课题的处理,并要求退回已经使用的项目经费。

3、撤销课题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各级各类科研课题。

4、已申请延期一年的项目此次必须结项,未达到结项要求的按照撤项处理。

教务处    

2020年10月2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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